金融监管的社会代价

全球性的经济危机给了我们这样一个印象,由于政府部门监管不力,金融组织和机构失控,所以造成了金融危机。顺着这一逻辑,我们很容易得出结论:要控制金融危机,必须加强金融监管的力度。这一点似乎已经成为后危机时代的常识。为此,中国政府的金融监管部门加强了对金融业的控制,出台了许多政策来抑制金融衍生品的开发和民间金融制度的发展。这一点,在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学教授陈志武看来,将带来巨大的社会代价。他认为,金融衍生品并没有错,错的是使用方式,现在中国监管部门如此下大力气控制金融衍生品的开发和金融服务的开展,其实是因噎废食。最终的结果,将是全社会为过高的监管权力买单。最近,湖北荆州市监利县王垸村的养老基金会虽然受到当地群众的热烈欢迎,但是却因为手续上无法得到审批而被叫停,即是鲜明的一例。实际上,开放民间金融,鼓励金融产品开发,通过借贷交易来帮助家庭、个人平摊短期开支或收入冲击所带来的压力,将短期大额开支摊平到未来更长时间中,这能减少短期困难对家庭、个人生活的冲击。另外,目前在中国,800多万中小民营企业还是贷款艰难,这同样是压制民间金融的社会后果之一。民营经济生存空间被挤压,将影响社会就业格局,制约中低收入群体、大学毕业生的收入增长空间。因此,在陈志武看来,中国经济增长要想转型,必须放开民间金融,开放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创新自由,解决中小企业的金融饥饿问题,以支持就业和收入的增长,这样才能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型。——耶鲁全球在线复旦版

金融监管的社会代价

陈志武
Monday, May 23, 2011

        点击这里,阅读经济观察网上的原文。

作者为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学教授

Copyright © 经济观察网2001-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