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巴勒斯坦仅从名义上得到国家的地位,并不会保证它能得到和平,也不会保证它享有跟以色列同等的地位,也不会保证它的政策会为人民服务。本系列三篇评论文章将探讨“阿拉伯之春”过后的情况,其中包括巴勒斯坦人寻求独立国家地位背后的动机以及种种后果。丹尼尔•伯利恒(Daniel Bethlehem)是2006至2011年间英国外交及联邦事务部的首席法律顾问,现为哥伦比亚法学院高级研究员。他在本系列的中篇写道:“谈判各方之间尊严的平等,是达成更为长期的和解的必要步骤。”如果巴勒斯坦被赋予独立国家的地位,国际法将支配巴以之间的关系,届时,“适用于双方的法律以及法律义务将平等而清晰。”巴以现状难以为继,...